【香港法庭】47人案还押两年后开审 长毛:无罪可认,抗暴政无罪

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涉组织及参与初选,被控“串谋颠覆国家政权”案,周一(6日)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,这是香港实施《国安法》以来,进行的最大规模起诉。审讯前有4名被告认罪,但仍有16名初告坚持不认罪,其中长毛在庭上高呼“无罪可认,抗拒暴政无罪”,被法官即时打断。


有4名被告早前认罪,并以控方证人身分作供,他们是区诺轩、赵家贤、锺锦麟及林景楠,控方在随后几日将会首先传召他们作供。另外,有16名被告明确表明不认罪,包括何桂蓝、林卓廷和黄碧云、梁国雄(长毛)等。


到《国安法》法官陈庆伟逐一询问被告是否认罪时,其中一名被告伍健伟改为认罪,他高声回答:“法官大人,我颠覆极权国家政权未成功,我承认控罪。”


国安法官批评长毛不尊重法庭


另一被告邹家成逐字高声读出:“我、不、认、罪”,引来其他被告闻言起哄;“长毛”梁国雄在答辩时就高呼:“无罪可认,抗拒暴政无罪”,法官陈庆伟即时打断,指法庭是庄严场合,希望被告尊重。


47人初选案是《港区国安法》下“串谋颠覆国家政权”罪首宗案件。47名被告2021年3月初首度提堂,至今13人获准准保释;馀下34人还押,截至开审日,当中32人已还押逾700天。


《港区国安法》列明,该控罪一旦罪成,“首要分子”或“罪行重大”者面临10年以上至终身监禁,“积极参加”者可判囚3至10年,“其他参加”者则判囚3年以下。


不肯认罪的被告周一正式答辩,先由法庭书记以中文及英文读出控罪,各人继而逐一作答辩。不认罪的被告包括郑达鸿、杨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启明、刘伟聪、黄碧云、施德来、何桂蓝、陈志全、邹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国雄、柯耀林、李予信、余慧明及吴政亨。


被告申用电脑摘录笔记获法官批准


不认罪的何桂蓝在答辩时就提出质疑,指律政司当日早上交予她的开案陈词中删除了指控被告“威胁使用武力”的字眼,惟却跟法庭书记读出的控罪内容不符,质问称:“你仲告唔告我哋使用武力㗎而家?”法官然后询问她的律师代表,获回应需时先向何索取指示。及后在最后一名被告吴政亨答辩时,吴就给机会何桂蓝发言,何就称自己“好尊重法庭”,惟再次在答辩当日连控罪都尚未清楚,继而说“总之我唔认罪,唔驶再浪费时间。”


法庭之后处理一系列由被告提出的申请,当中有被告就申请在审讯期间使用电脑摘录笔记获法官批准,惟同时下令被告不能以电脑与外界或其他被告接触,电脑亦不能带回收押所。


林景楠在护送下从法院停车场直接乘车离开


另一方面,控方就表明欲呈递一名身份为警长的新专家证人供词,内容涉及解释网上平台YouTube及Facebook的机制,又解释控方原期望能就供词与辩方达成共识但未能如愿,故有所延误。在法官跟控方对话期间,有被告起哄取笑称:“Too simple, sometime naive(太简单有时太天真。原话出自已故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)。”法官陈庆伟即再次介入,警告若再有被告滋扰聆讯,会下令将有关人士安排在羁留室门后听审,更称自己有此安排的先例。法官随后宣布休庭45分钟。期间获准继续保释、认罪被告之一林景楠,就在身份不明人士护送下从法院停车场直接乘车离开。


控方指被告利用《基本法》赋予的职权犯案


控方代表、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下午开始读出开案陈词,指16名被告在2020年7月1日(即《国安法》实施翌日)至2021年1月7日(各被告被捕日)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一起,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,组织、策划、实施或参与实施他们的行动,目的是颠覆国家政权。


控罪书指,这场初选是众被告宣扬或参与的一个计划,旨在当选立法会议员后,利用《基本法》赋予的职权——取得过半席次以无差别地否决政府预算案,迫使行政长官依例解散立法会而瘫痪政府运作,重选后再度否决预算案,最终要令行政长官辞职。


戴耀廷被控方认定是其中一名主要组织者


控方指,“串谋计划”的重要条款,是各名被告同意对任何《财政预算案》公共开支,均不予区别地否决,逼使行政长官解散立法会及或令行政长官请辞;“串谋计划”是以武力或要胁武力以外的非法手段(unlawful means other than force of threat of force),颠覆国家政权。


而证据显示,自2019年12月以来,被告中的戴耀廷和区诺轩透过社交媒体平台广泛发布相当多的文章,游说各界支持他们的计划。戴耀廷在2020年4月提出“真揽炒十步”的路线图,当中包括否决任何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及公共开支。而他们的“串谋计划”主要步骤之一,是在立法会取得大多数控制权,并透过在全港设投票站进行“初选”投票,按哪些参选人能在地区直选及功能组别中获得最高支持比率,以决定让他们参加立法会换届选举,以便获得更大机会赢得立法会选举及议会大比数控制权。


控方:中联办公开谴责“初选”违法后被告仍继续犯案


控方认为被告当中戴耀廷、区诺轩、赵家贤、锺锦麟及吴政亨的角色,是“初选”的组织者,制定初选框架并与参加的候选人讨论条款,在“初选”各个必要范畴都有参与,包括监督、安排及管理“初选”的财务,以及负责“初选”的后勤工作和宣传;民主力量及香港民意研究所则受托执行“初选”后勤和安排工作;至于其馀被告为“初选”候选人,参加“初选”并公开承诺并同意会拥护“串谋计划”的目标,及受初选结果约束。


控方又指,《港区国安法》于2020年6月30日起实施,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也于同年7月9日发声明指初选为串谋行为,各被告为了促使“串谋计划”,仍继续按照约定行事,在同年7月11至12日期间进行“初选”。“初选”总共设251个投票站,超过60万人在“初选”中投票。74名参选人当中,有31人当选,其中包括27名被告。


记者:吴婷康/胡凯文 责编:温晓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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